陳漱渝:魯迅沒有“兩次謝找九宮格聚會絕諾獎”–文史–中國作家網

比來網下流傳一個錄像,說魯迅兩次謝絕支付諾貝爾文學獎。有讀者問我真偽,我說絕不正確。由於此前我寫過短文,感到沒有再寫的需要。不意有些文學圈內的伴侶也發來微信徵詢此事。我想仍是依據一些材料再度廓清一下。

起首要理解,諾貝爾文學獎評選有一個法式:一,經由過程某些有標準的小我和機構提名。二,標準確認與初選。三,復選與決議。只要經由過程以下流程被確立為得主者,才幹視為該獎項的終極取得者。魯迅謝絕的是提名,是以最基礎沒有進圍參評,一次都沒有真正取得諾獎,更談不上兩次謝絕諾獎。

1989年,我專為此事面詢過臺北的臺靜農師長教師。他告知我,1927年,諾貝爾獎評委會曾委托瑞典來華的探險家文雅·赫定,想物色幾位諾貝爾文學獎的中國提名者。文雅·赫定征詢北京年夜學傳授劉半農的看法。劉半農感到魯迅適合,但那時他跟魯迅有些隔閡,怕親身出頭具名會碰壁,故轉托臺靜農摸索一下。魯迅1927年9月25日復臺靜農函婉謝,說他“感到中國其實還沒有可得諾貝爾賞金的人”;“梁啟超天然不配,我也不配”。

魯迅為什么會扯上梁啟超呢?由於此前地質學家丁文江正在運動,想為梁啟超爭奪諾貝爾文學獎提名,來由是梁啟超餐與加入了“國舞蹈教室際著作家協會”,是該會獨家教一的中國會員。但文學界廣泛以為,梁啟超是思惟家,個人空間固然筆鋒常帶情感,也寫教學過《新中國將來記》一類政治小說,但他的《飲冰室合集》中并沒有一篇可講座場地以跟印度泰戈爾比擬,所以即便獲獎,也徒增中國人的虛榮心。

記得是2000年年末,有一位瑞典女記者在中國古代文學館陳述廳門口采訪我,問我對諾貝爾獎金的小我看法。我的答覆是:諾貝爾迷信獎有其客不雅公平性,值得敬佩!諾貝爾戰爭獎是政治獎,現實非常顯明。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創作天然各具特點,但也不值得過于襯著。由於文學觀賞是極端私家化的工作,眾口難調。別的,世界性的文學獎要靠翻譯,但文學中的良多元素是難以翻譯,甚至無法翻譯的。好比魯迅的《他心集》,曾被譯為《兩顆心》,《三閑集》曾被譯為《三個游手好閑的人》,就是信手拈來的顯明例子。

譯文能夠使原文減色,也能夠減色。老詩人蕭三真摯地告知我,他晚期詩作有“快板作風”,但顛末一位蘇聯名作家翻譯,他很快就戴上了“國際詩人”的桂冠。相反,japan(日本)井上勤轉譯法國科幻作家儒勒·凡爾納的作品,輪作者的姓名、國籍都搞錯了,內在的事務也隨便增刪。這在japan(日本)明治時代叫“豪杰譯”,中國五四新文明活動中稱為“胡譯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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